公租房申请须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04-30 点击数:

学校为了解决无房教职工的居住问题,向思茅区住建局申请后,分配到100套位于职教中心对面的公租房,其中58套两室一厅(53.03㎡),42套一室一厅(41.04㎡)。按照思茅区住建局关于公租房申请的相关规定,以及《普洱市育才引才行动计划(2018-2020)》的文件内容,我校教职工需参照普洱市引进E类人才的政策申请公租房(团租)。E类人才:高级实用人才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,包括具有硕士、学士学位,中级职称、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。

公租房申请条件:

1、申请者必须是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(编制内、编外合同制)。

2、在思茅区无自有住房、未入住保障性住房或现有住房(含具有住房资助能力住房)建筑面积在人均17平方米以下(备注: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,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思茅中心城区内有一套以上住房)。

3、名下车辆单价不超18万元(发票价格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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