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普洱学院后勤管理处物业维修人员值班管理办法》

作者: 时间:2021-04-15 点击数:

普洱学院后勤管理处物业维修人员

值班管理办法

普院后勤﹝20218

(一)本办法以物业维修人员进行值班为实施对象,值班人员给予相应休息时间,不发放加班费,全体物业维修人员依次轮流值班,重点解决突发应急故障问题。黄国勇同志为技术总负责,不排入早晚班和周末值班,负责解决值班人员的技术疑难问题,可根据应急情况报科处室负责人调配维修人员。

(二)值班轮休每月视实际情形排定,提经科长核准后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份的值班轮休表送综合科备查。

(三)值班轮休方式:

1、周一到周五到岗值班时间:7:30~8:00、14:00~14:30、19:30~23:00;周六、周日到岗值班时间:8:00~11:30、14:30~17:30、19:30~23:00;法定节假日到岗值班时间:8:00~11:30、14:30~17:30、19:30~23:00。值班日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,及时处理突发应急故障问题。

2、周一到周五值班人员可在第二个工作日补休半天;周六、周日全天班值班人员相应在周一、周二工作日补休一天;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在节后顺延工作日补休两天。

3、物业维修人员非轮休时间应照常上班,轮修人员既经依照本轮休方式第一、二条选定轮休,不论排定轮休的天数多少,除已排定的轮休日外,其余时间应照常上班。如因故不能到工者,应按平时请假办法事先办妥请假手续。

(四)值班轮休人员既经选定的轮休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,不休或与他人调换,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月补休,如有特殊事故须要更改,须于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科长核准后方可。

(五)值班轮休人员一经排定的轮休日,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事故仍需照常上班者,可经科长核准当月内指定日期予以补休。

(六)值班要求

1、值班人员必须在学校到岗到位,准备好维修工具;

2、及时响应做好维修工作,重点解决突发应急故障情况,应在接到维修通知5分钟内到场;

3、维修处理应如实记录,及时传递,维修现场做好安全防护和施工防护,保持场地和工具干净整洁,应尽可能在现场妥善处理,维修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,维修结果应有记录;

4、维修完成后宜征询报修人意见,了解报修人对维修时间、维修态度、维修效果的满意程度;

5、如遇无法处理的维修事宜,及时反馈报修单位和个人,并及时汇报处科室负责人。

(七)值班人员合同期内在值班时间第一次不到位,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天工资;第二次不到位,给予留岗查看警告并扣发当月工资;合同期内三次不到位,视同故意违反学校规定,按相关办法给予辞退处理不再聘用。  

(八)寒暑假值班另行规定,不属于此办法范畴。

(九)其余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后勤管理处相关制度执行。



后勤管理处

2021年4月15日

      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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