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勤管理处例会制度
普院后勤﹝2020﹞1号
为贯彻落实学校决策部署,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,加强部门工作沟通,明确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,提升部门整体工作效率。结合部门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召开时间
部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,工作研究例会每周召开一次。
二、参会对象
部门工作例会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召集,全体工作人员参加。
工作研究例会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召集,各科室负责人参加,特殊情况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。
三、会议内容
1、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;
2、开展理论、专业、法律法规学习及专业技能培训等;
3、总结交流近阶段工作情况,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安排;
4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讨论决定部门重要事项,公开相关决议;
5、商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、问题,并提出意见或建议;
6、其他需要提交例会研究解决的事项。
四、会议要求
1、加强责任领导。要高度重视,将认真执行工作作为加强工作执行力、提升工作水平的有效抓手,做好宣传,周密组织,认真部署,真正使例会发挥围绕重点、分析形势、研究工作、落实任务、促进发展的作用。
2、注重实际效果。召开例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,明确会议主题。会上要对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,工作汇报要求实事求是、简明扼要,既提问题,又提方案,提高会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会后加强督查,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
3、严肃例会纪律。与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例会,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或委派他人替会,因故无法参加例会的,应事先向召集人请假。
4、规范档案管理。由专人负责工作例会的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五、附则
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,由普洱学院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。
后勤管理处
2020年7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