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普洱学院食堂服务质量监督办法》

作者: 时间:2022-03-16 点击数:

普洱学院食堂服务质量监督办法

普院后勤﹝20221

 

一、食堂服务质量监督原则

为更好地履行学校对食堂的管理监督作用,保证食堂向师生提供优质、卫生、价廉的食品,做到食品销售流通环节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体现师生的共同参与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二、监督检查人员的组成

牵头部门:后勤管理处

专业人员: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

学生代表:由校团委组成专门的学生会食堂监督组

学校领导:定时不定时的邀请学校领导参与指导

三、监督检查范围

1、食堂经营资质;

2、学校食堂的整体经营状况、经营内容;

3、从业人员情况(健康、卫生及规范);

4、大宗食品及其他原料来源(供货商资质、原料来源渠道是否正规、是否新鲜、台账是否完备);

5、食品追(票据是否齐全、留样是否规范、投诉渠道是否通畅);

6、食堂管理人员及员工服务态度规范;

7、食品生产流程规范;

8、食堂卫生达标;

9、用具卫生达标(地面台面是否卫生、垃圾清运是否及时);

10、师生用餐秩序稳定。

四、检查结果的上报及处置

1、一般问题向后勤管理处食品安全管理员现场报告处理;

2、食品安全管理员处理职权范围外的问题,报告后勤管理处,分问题分层级进行处置(管理科室处理、后勤管理处领导处理、通过后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讨论处理);

3、出现违反合同、造成安全隐患等重大问题的,由后勤管理处报告学校领导;

4、出现违反市场管理局规定、违反食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,按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告。

 

 

后勤管理处         

2022316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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