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22-03-16 点击数:
普洱学院食堂服务质量监督办法
普院后勤﹝2022﹞1号
一、食堂服务质量监督原则
为更好地履行学校对食堂的管理监督作用,保证食堂向师生提供优质、卫生、价廉的食品,做到食品销售流通环节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体现师生的共同参与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监督检查人员的组成
牵头部门:后勤管理处
专业人员: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
学生代表:由校团委组成专门的学生会食堂监督组
学校领导:定时不定时的邀请学校领导参与指导
三、监督检查范围
1、食堂经营资质;
2、学校食堂的整体经营状况、经营内容;
3、从业人员情况(健康、卫生及规范);
4、大宗食品及其他原料来源(供货商资质、原料来源渠道是否正规、是否新鲜、台账是否完备);
5、食品追溯(票据是否齐全、留样是否规范、投诉渠道是否通畅);
6、食堂管理人员及员工服务态度规范;
7、食品生产流程规范;
8、食堂卫生达标;
9、用具卫生达标(地面台面是否卫生、垃圾清运是否及时);
10、师生用餐秩序稳定。
四、检查结果的上报及处置
1、一般问题向后勤管理处食品安全管理员现场报告处理;
2、食品安全管理员处理职权范围外的问题,报告后勤管理处,分问题分层级进行处置(管理科室处理、后勤管理处领导处理、通过后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讨论处理);
3、出现违反合同、造成安全隐患等重大问题的,由后勤管理处报告学校领导;
4、出现违反市场管理局规定、违反食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,按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告。
后勤管理处
2022年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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